經常有易友諮詢筆者:八字天干五合之遙合,到底論不論合?
筆者在此統一回答:遙合有克不論合,無克仍論合。
譬如甲年己時為遙合,月日干為庚克甲,或月日干為乙克己,皆為遙合有克不論合。
再如甲年己時為遙合,月日干為丙丁戊壬癸,不克甲或己,皆可論遙合。
《子平真詮(耕寸集)·論十干合而不合》有云:
十干化合之義,前篇既明之矣,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,何也?蓋隔於有所間也。譬如人彼此相好,而有人從中間之,則交必不能成。譬如甲與己合,而甲己中間,以庚間隔之,則甲豈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?以乙間之,則己又豈能越克我之乙而合甲?此制於勢然也,合而不敢合也,有若無也。
又有隔位太遠,如甲在年干,己在時上,心雖相契,地則相遠,如人天南地北,不能相合一般。然於有所制而不敢合者,亦稍有差。合而不能合也,半合也,其為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。
《子平真詮》所謂:“合而不能合也,半合也,其為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。”遙合就是遙合,不論合就是不論合,在此語焉不詳,分明打了一個模稜兩可的馬虎眼。
譬如《子平真詮·論傷官(耕寸集)》有云:
有傷官兼用財印者,財印相剋,本不並用,只要幹頭兩清而不相礙;又必生財者,財太旺而帶印,佩印者印太重而帶財,調停中和,遂為貴格。如丁酉、己酉、戊子、壬子,財太重而帶印,而丁與壬隔以戊已,兩不礙,且金水多而覺寒,得火融和,都統制命也。
又如壬戌、己酉、戊午、丁巳,印太重而隔戊已,而丁與壬不相礙,一丞相命也。反是則財印不並用而不秀矣。
都統制命:丁酉、己酉、戊子、壬子。
此造最早見於《喜忌篇》,被列為時上偏財格。
戊土日元生於酉月,入傷官格。時上財星太重而帶印,而丁印與壬財隔以戊已,兩不礙,遙合有克不論合。且金水多而覺寒,得火融和,故為傷官生財配印格。
丞相命:壬戌、己酉、戊午、丁巳。
戊土日元生於酉月,入傷官格。時上印星太重而隔戊已,而丁印與壬財不相礙,遙合有克不論合,故為傷官生財配印格。
至於歲運喜忌:傷官而兼用財印,其財多而帶印者,運喜助印,印多而帶財者,運喜助財。
再深度講一下:隔合。
年干與日干或時干天干五合,遙合有克不論合,定主妻子財門須見破。
若年日雙合,可得家財。
月干作為所夾之干做閒神看,閒神為五合所包,難以受傷。譬如若月干為正官在局內,傷不能傷。是以閒神為善神相神者為吉,為惡神忌神者難以祛除故為兇。
月時天干五合,為攔局。以攔財官善神外者為兇,以攔比劫惡神外者為吉。若見月時雙合,可得祖業。
《口授碎金爐》有云:“凡合在局中之干做閒神看,以閒在局內也。”
夾批:此指年日干作合,而罩月乾者言。
《碎金爐後卷》有云:“官在局內,傷不能傷。”
夾批:此指年日干作合,包月干為官者。
《碎金爐後卷》有云:“攔財局外者貧,攔劫局外者貴。如庚年,丁月,丙日,壬時,丁壬作合。則為攔出庚財矣。地支三六合,及連方亦局也。”
《碎金爐後卷》又云:“比肩合於攔中不吉。”
《琴鶴堂巾箱秘抄》有云:“年日雙合,可得家財。月時雙合,可得祖業。”
《玉照定真經三家註疏證》有云:
隔合居中,妻子財門見破。
【張顒注】:
有合人,中有隔其合者也。
假令甲子人,庚午月,己卯日,甲為庚所隔,故應上文。
假令丁人,先有戊,後見壬也,其外仿此。
【徐子平注】:
假令丁日見戊癸,年上見壬乃隔了合也,主妻破散。謂醜日卯時、辰日午時、未日酉時、戌日子時,至上合天干。
【徐大升注】:
即兩柱相合,中隔一柱他合,如丁日與壬年合,中隔戊月與癸時合,謂之隔合居中,主妻或財破散。
【趙月舜疏】:
妻子財門見破,又作:妻子財門須見破。
隔合居中,即隔合與遙合,兩柱天干五合,中間隔柱者即是。爭合、妒合者,則不與焉。
妻子,指的是老婆孩子。
妻子財門須見破,指的是八字見隔合或遙合者,主老婆孩子錢財有破散。
女命則主老公孩子有破散。
以真實案例為證:
坤造:己亥、丙寅、甲申、丁卯。
年日隔合,女命主老公孩子有破散。1998年,戊午運,戊寅年,五月丈夫暴斃。
以《滴天髓闡微·干支總論》所載案例為證:
己酉 丁卯 庚辰 甲申
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
此亦以丁火官星為用,地支亦載以卯木財星,與前造大同小異。只為卯酉逢沖,克敗丁火之根,支中少水,財星有克無生。雖時透甲木臨於申支,謂地支不載,雖有若無。故身出舊家,詩書不繼,破耗刑傷;一交戌運,支類西方,貧乏不堪。